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部署,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下发了《支持复工复产十条》(国市监综〔2020〕30号)。为落实上述文件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复工复产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努力解决我市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二、《措施》主要从哪些方面对我市企业复工复产给予支持?
《措施》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自身职责进行全面梳理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形成的,主要从推行网上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建立应急绿色通道、延长许可有效期、加快标准转换应用、审慎异常名录管理、严查乱收费乱涨价、免除技术服务收费、强化帮扶指导工作等9个方面对我市企业复工复产给予支持,包括19项具体措施。其中,推行网上办理、实行告知承诺等部分措施前期已对外公布实施。
三、《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是推行网上办理。在登记注册业务方面,引导企业通过“e窗通”线上平台、app办理登记业务。大力推广通过手机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会同相关部门引导企业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网上办理纳税、“五险一金”等业务,扩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覆盖面。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企业登记注册提供单向或双向寄递服务。在行政许可方面,全面实行食品(含特殊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广告发布登记及申请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网上办理,通过采取网上审核、视频传输、证书邮寄等举措,实现审批“不见面”“零跑动”。
二是实行告知承诺。试行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遵循依法登记、自主申报、意思自治、信用承诺的原则,公开承诺制登记标准,市场主体对名称、经营范围、住所等登记事项实行自主申报。针对市场主体提交的章程、协议、决议等文件内容,不对其进行实质审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信用承诺办理登记,即时通过。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在企业做出信用承诺后,即时核发许可。
三是建立应急绿色通道。对防疫物资生产经营企业行政审批推行“一站办理”“一个环节”“一天领取”政策,并有针对性地提供“一企一策”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整合营业执照发放、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备案许可等多头事项,为具有生产经营能力的防疫物资企业开辟许可审批绿色通道,最大限度支持实现快速生产经营。
四是延长许可有效期。对于疫情期间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相关许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广告审查文件等到期的,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1至6个月。因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重新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其健康证明视为继续有效。
五是加快标准转换应用。鼓励企业、社会团体、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等积极创制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供技术支撑。鼓励社会团体组织制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相关团体标准,指导企业制定企业标准。
六是审慎异常名录管理。包括简化信用修复流程、实施审慎列异两个方面。
七是严查乱收费乱涨价。严查各类涉及企业的乱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复工复产负担。严厉打击哄抬口罩等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价格、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行为,维护防控物资生产所需机器设备、原辅材料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八是免除技术服务收费。对在京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实行停征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性质的特种设备检验费。疫情防控期间,对防控物资生产经营企业,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免收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费,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免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费,市标准化研究院对标准信息查询、标准时效性确认等提供免费咨询。
九是强化帮扶指导工作。加强产品质量、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条码办理等质量技术服务帮扶。密切关注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全力做好“接诉即办”工作,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实际问题。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履行社会责任有突出表现的企业良好信息,可视情况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集中予以公示。
四、《措施》什么时间起正式实施?
《措施》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文之日起实施(部分措施前期已实施),结束日期原则上为我市疫情结束时间(措施已经明确执行期的,按已规定的期限执行)。